物业租赁的一个主要工作就是要签署租赁双方都满意的、公平合理的租约,物业服务企业往往要协助业主完成谈判的全过程。物业管理者在业主和租户的接触过程中,应尽量规避可能出现的冲突。一般的技巧是当谈判快要结束准备签约时,再让双方见面。
1.讲求谈判妥协
妥协是指业主降低原始条款而给租户的一种优惠,妥协的目的是为了让潜在租户的租户,达到签约的目的。
租约中几乎所有的条款都有谈判的余地,关键在于双方立场的坚定性和灵活性。任何一点点的妥协都可能引导潜在租户接受并签署租约,成为租户。因此,物业管理者在谈判中要考虑的是妥协程度多大时才能打动租户,即妥协的尺度。一般来说,决定妥协程度的因素有三:一是业主的财务和战略目标;二是该地区物业租赁市场竞争的情况;三是租户租赁的紧迫性。
在谈判中不管妥协程度大小,都要让租户感到是业主不情愿的选择,以显业主的诚意。
2.租金的确定
在租金上作出让步,无疑是具吸引力的,也是具负面影响的让步。因此任何时候物业管理者都要分析租价折扣的利弊得失,在保证物业一定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考虑给予租户短期的租金减免优惠或一定的折扣。
3.租期的确定
在租户更迭时,业主为寻找新租户要花费广告支出,对新租户的资格审查要花费成本,谈判要花时间和费用,而每次租户搬出搬进都要发生对物业进行清理、重装修和修整等费用,所有这些都要增加业主的租赁成本,减少租赁收益。因此,一般有经济头脑的业主都愿意签一份长一些的租约。当然在长租约中,业主一般应设有逐渐提高租金的条款(如随物价指数而变动等),以避免损失。
(1)居住物业的租期。对居住物业,如果租金随时问推移而增长,租期才会超过一年,否则一般不超过一年。当然也有例外,如对新建或新改造的物业,业主为提升物业的声望,就会对那些资信好、经济地位坚实的租户签订两三年的租约,凶为这些人的租用会提高物业在租户及邻里问的声望。
(2)办公、商用和工业物业的租期。办公、商用物业则不同于居住物业,其租期短也在5~10年间,而工业厂房租期则要长达10~25年或更长。业主一般在长期租约中要加人租金随时间而增加的条款。由于商用物业往往有专为租户进行改造的费用,因此对商用物业,物业管理者要尽量寻求较长的租期,以期能完全收回改造费用。
在租期结束时,给予续租也是一种优惠,有较高声誉或经营业绩好的工商业户往往能够有续期的优惠。其他租户要续期则往往有附加条件,如提高租金等。